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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会计报》
来源:公司新闻 发布日期:2009-12-23
《中国会计报》

30年努力建功: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形成体系 56号文件助推:明年6月实现持续全面趋同

2009124,《中国会计报》以“30年努力建功: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形成体系 56号文件助推:明年6月实现持续全面趋同为题,对中注协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审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进行专题报道。全文如下:

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高质量的执业准则体系,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赖以生存的技术基础。经过自1980年行业恢复重建以来30年的努力,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准则建设取得巨大成就,准则体系已经建立形成,作为行业三大战略之一的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也成果显著。执业准则已成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定标准,成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权威依据,成为推动行业规范、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
国办56号文件指出,要进一步完善执业准则体系和职业道德准则体系,促进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不断提高。对行业执业准则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中注协负责人表示,将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,进一步完善执业准则,深化准则建设层次和持续全面趋同,为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技术基础,提供有力支撑。

作为实打实落实国办文件的举措,中注协将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,吸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最新成果,总结执业准则贯彻实施经验,抓紧修订完善执业准则体系,巩固国际趋同的成果。据悉,准则体系修订工作将于20106月底前完成,修订后的执业准则将自201111日起实施,与新国际审计准则的实施保持同步。

 准则建设三阶段实现跨越式发展

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经历以下三个阶段,实现了跨越式发展:

起步阶段(1980—1993年)。198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初期,针对当时的审计验资业务,财政部陆续出台了相关执业规定。1988年中注协成立后,全面启动了执业标准的建设工作。从1991年到1993年,先<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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